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上海智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了防范个人信息情报的不正当访问,制定了基本方针,完善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本公司力求做到个人信息保护的安全防范对策。
- 本公司所获个人信息,用途明确且取之公正。明确界定了个人信息使用时涉及的范围。并且,超出法律允许的情况外,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将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 本公司对于个人信息的使用制定了相关规定,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充分的遵照,并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 针对个人信息被不正当访问,以及防止个人信息的丢失、破坏、更改、泄露等情况的发生,本公司将提出合理的对策,同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 本公司严格遵守和保护管理由国家制定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 针对有关个人信息的咨询、指导、意见及相关内容,本公司将诚实守信并积极及时应对。
- 为了更加合理以及彻底的对个人信息进行使用以及保护,本公司将对个人信息保护进行系统的管理,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持续的进行改善。本公司关于个人信息处理中需要变更时,公司主页会对其进行公开说明。
对于个人信息的处理
上海智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文使用本公司代之)将对各位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妥善的管理,谨慎使用。。
■ 个人信息
所谓个人信息即关于个人的情况,该情况由姓名、地址、电话号码、邮件地址、工作地、出生年月日以及其他能够识别并辨认个人情况的信息构成。除此之外,当此类信息无法进行识别,但当与其他的信息结合时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其他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如下:
- 本公司客户的管理及业务范围等
- 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及应对紧急事态,灾难等状况发生时用于联络
- 对于客户关于本公司服务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的解答
- 应聘本公司的候选人个人信息,将作为是否符合本社要求的参考,并用于相关的联络
- 在外包业务方面,为了履行合约,需在必要范围内合理使用相关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提供的自由性
个人信息的提供是无强制性的,在上述使用目的中,特殊情况下如您根据个人情况无法提供个人信息时,本公司也将无法进行相应的服务。
■ 个人信息的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作为原则,未经本人同意不会擅自将个人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在取得本人同意后,方可将某些特定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 基于法律法规的场合(根据劳动派遣法相关通知场合等)
- 为了公共卫生以及推进儿童健全发展,必要时,难于获取本人同意的特殊场合
- 为了确保人身以及生命财产不受威胁,难于获取本人同意的特殊场合
- 国家机关及地方公共组织或委托方在履行法定事务时如需获得相应协助,在获得本人同意后对执行事务的会产生影响的情况下
- 因公司合并以及其他原由导致事务的继承,转移时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情况,交接前在利用范围内合理的使用个人信息
■ 第三方免责事项
除本人之外的第三者,未经过本公司,取得能够识别本人的信息(ID、密码等),本公司获得个人情报的情况下,不负任何责任。
■ 个人信息处理的外部委托
本公司需将个人信息业务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个人信息进行外部委托时,对于委托地针对个人信息的处理不负任何责任。
■ 个人信息的正确性
本公司将尽力做到对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正确的处理。但是,针对个人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及时效性,本人应付相应的责任
■ 个人信息的管理
本公司在管理中,为防止个人信息的丢失、误用、更改等情况,做好实施安全对策。
■ 统计数据的使用
本公司在收到提供的个人信息时,制定无法锁定个人信息的加工数据统计。并对此无法识别个人信息的数据无使用权限限制。
■ 使用目的的通知及个人信息的公开等手续
如需公开使用目的、个人信息的发布・修订(包括追加、部分删除)、使用的停止、删除及停止提供给第三者(所谓「发布等」以内)情况下,提出如下。
【申请方法】
【个人信息对应窗口】
上海智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个人信息保护管理者
联系电话 : 021-6888-1355
(受理时间 : 10:00~17:00 [六、日、法定假期、停工日除外])
邮箱 : privacy@zestsh.com
符合如下理由,即使提出使用目的公开申请,亦不能公开。
- 将使用目的通知本人或者是公开发布后,严重妨害了个人或者第三者的生命、身体、财产、等其他权益的场合。
- 将使用目的通知本人或者是公开发布后,严重损害到本公司的权利或正当利益的场合。
- 由国家机关或地方公共团体规定需要完成有关事务,如需协助的情况下、将使用目的通知本人或者是公开发布后,妨碍本事务完成的场合。
- 涉及到个人隐私,将使用目的通知本人或者是公开发布后,如下情况都符合时,公开、使用停止、或删除以及停止提供给第三者,不作为个人情信息。
根据本隐私权保护如需通知本人,以及公开发布时,符合如下任意情况,不会对个人信息进行发表、停止使用、删除、以及停止提供给第三方。
- 本人或者是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者是其他权利收到损害的场合
- 当对本公司业务的正常执行造成严重影响的场合(例如评价信息的公开等)
- 违反法律法规的场合
■ 本人确认
本公司在需要公开个人信息时,对可以进行个人识别的信息(姓名、住所、电话、出生年月、邮箱、职员ID、登陆ID、密码)与本人进行核对
■ 资料的退还
本公司作为原则对收集到的个人信息,除非法律强制规定必须退还外,无论是何种媒体提出退还请求(文件资料或数据)都不予以退还。
■ 隐私保护的变更
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外,本公司有权利对隐私保护随时进行变更。